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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进乡村建设 打造绿水青山家园

2020.12.12点击:

“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充分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丰富乡村建设内涵,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进农村生态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建设过程中,全市统筹协调,高位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勇于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最大限度释放农村发展潜能,打造了一大批有特色、亮点的村屯。“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呈现出多点开花、全面结果的可喜景象,展现了新时代首府南宁乡村新风貌、新风尚。


全局谋划 加快推进


近年来,全市高度重视“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调研和审定出台文件等方式,统筹指导乡村建设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市四家班子分管领导多次出席“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布置会、扩大会、推进会、专题研究会等会议。共组织召开全市性各类乡村建设会议311次,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相关工作,高位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


同时,结合全市乡村实际情况,从全局考虑,做好顶层设计,通过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下发重要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印发《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南宁市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南宁市创建“十镇特色、百村示范、千屯升级、万屯整治”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南宁市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区域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若干措施》等指导性文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有序开展。


齐抓共管 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村结对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广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在乡村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各职能部门强化横向联动,充分发挥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和推进重点工作的能动性,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协调配合、互相促进、互相督促,形成强大的合力和凝聚力。


强调纵向互动,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各专项活动牵头单位主动担当、统筹谋划、压实责任,深入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广符合实际的成功做法经验,帮助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解决瓶颈问题,多管齐下推进全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宣传引导 氛围浓厚


不断加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典型宣传力度,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纵深推进的宣传体系。南宁市通过积极协调中央、自治区和市属主要新闻媒体,深入乡村田间地头采写新闻,并利用专题网站、手机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中央及自治区新闻媒体报道全市乡村建设成效新闻200余篇,《南宁日报》、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晚报》、南宁新闻网等市属媒体刊发新闻报道16000余条,通过“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800多篇。编写简报393期、专报116期,报送自治区乡村办简报信息173篇,获采用125篇,采用率连续8年保持全区第一。其中《人民日报》整版报道南宁市建设村史室、传承乡村记忆的经验做法;《农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多次刊登南宁市乡村建设的突出成效和有效经验做法,营造了领导重视、部门合力、县区推进、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有奖问答、“随手拍”图片征集评选、“喜看南宁新变化”系列评选活动、百佳农户“美丽庭院”“美丽民居”创建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编印宣传画册和拍摄活动成效电视宣传片,引起社会更广泛的关注,让村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助推乡村振兴。


突出特色 内涵丰富


注重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不断丰富乡村建设内涵。全市采用“产村互动、农旅融合”模式,积极推进以农家乐、观光农业、农耕文化、民族风情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打造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64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2个,广西星级农家乐79家,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0个。


加快“美丽县城(城镇)”和市级特色小城镇的打造,2018年起在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开展“美丽县城(城镇)”创建工作。2017年,制定印发《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创建实施方案》,选定横县六景镇和青秀区伶俐镇作为第一批试点打造特色小镇。2018年、2019年、2020年又分别安排马山县古零镇、江南区江西镇和宾阳县陈平镇实施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示范创建工作,使之成为“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的特色亮点和示范典型。


高度重视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完成82个乡镇圩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共评定40个次市级“十佳乡镇农贸市场”,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示范带动 及时推广


坚持试点先行,典型推广,注重挖掘传承保护民俗文化,留住乡愁。南宁市先后培育创建一批群众基础好、条件具备的示范标杆。从2014年起,全市财政按1000万元每个的标准向县区拨付建设经费,各县区财政按不少于1∶1比例分担资金,集中力量逐年分批打造市级(生态)综合示范村。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建成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6个、在建2个。经整合资金、自主创建并获市级认定的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34个(美丽宜居型6个、产业发展型18个、全域旅游型9个、生态宜居型1个),市级生态宜居示范村83个、生态宜居提质升级村屯369个(其中生态宜居型312个、乡土特色型44个、民俗民居型4个、绿色示范型9个),基本整治型村屯1053个。


通过示范创建打造,大力发展生态种植业、生态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给美丽乡村注入生产力和竞争力,增强示范村的“造血”功能,使示范创建工作成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驱动引擎。


依靠群众 广泛参与


出台《“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1+6群众工作法》等文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激发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


通过构建“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平台,完善责任网格管理工作法、自我管理工作法、自我约束工作法、激励处罚工作法、日常运行工作法、投入保障工作法“六种”措施,深化拓展“一组两会”群众协商自治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作用,破解“干部干、群众看”的难题,实现农民群众“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同时,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建设体系,吸收民间资本,鼓励广大农民自愿投资投工投劳,尊重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首创精神,引导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体和实际参与者。开展“百佳村屯”“星级文明户”“美丽大嫂”和“美丽南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系列评选活动,通过宣传、推广、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豪感和获得感。


整合资源 保障到位


坚持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健全完善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南宁市加大政府投资、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破解资金不足问题,形成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农业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全市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进各类涉农资金整合与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市级财政安排一点、县级财政投入一点、帮扶单位扶持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企业产业投入一点、群众筹资投劳一点”等“七个一点”方法,保证活动基本的、必要的资金投入。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筹措和整合各项资金265.88亿元用于活动开展,其中市财政本级安排“美丽南宁”专项资金15.55亿元、市级公益捐赠资金0.41亿元,中央、自治区下达专项资金7.21亿元,自治区级公益捐赠资金0.06亿元,各县(区)、开发区总投入超过34亿元,整合项目资金208亿元,为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农旅融合 助农增收


不断深入推进质量兴农行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实际,根据“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通过开发探索“龙头企业+能人”和“合作社+农户”等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特色种养业等,扎实推进产村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做优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全市采用“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建设模式,重点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等产业,加强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盘活闲置资金,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模式,让村集体和村民富起来,以产业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长。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驱动富民产业发展。围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农村地区创建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和辐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建章立制 管理有效


构建乡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全方位、多层面集中整治,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探索建立网格区域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责任一体、工作一体、问责一体”,确保乡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市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责任网络,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格局。结合乡村建设活动实际,制定《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为各县(区)、开发区推进乡村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见效。


始终坚持将督查考评、问责问效贯穿乡村建设活动全过程,充分发挥工作目标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以督查问责为手段,健全完善督查整改和三级预警机制,推进乡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秸秆焚烧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县、乡两级举报电话,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切实起到村民自治、自我提醒、互相监督的作用,减少农村生活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严管队伍 夯实组织


重视农村基层组织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南宁市通过率先在全区增设市、县、乡三级乡村办组织保障组,建立健全覆盖全市100%自然村屯的保洁队伍,落实分区包干原则,定人定岗定区域,使乡村环境卫生得到保障。


创新建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巡查整治队等有效举措,实现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推动了乡村建设工作在村屯广泛开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精神,抓牢作风建设,注意改进作风,抓好内部管理,坚持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战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干事创业能力,推动“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深入开展,造福农村群众。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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