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部广告首页广告
当前位置: 主页 > 详细介绍 >
资讯信息

长春发布新规加强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2020.12.28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凡在长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将自有房屋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房屋(不含民宿、酒店等)提供给承租人居住,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应当明确住房租赁经营业务。


  已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备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在通知发布起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取得长春市租赁监管平台用户操作权限,推送开业报告信息。新注册的住房租赁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并推送开业报告信息,其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用户认证信息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发生变化的,自信息变化之日起10日内,在市租赁监管平台变更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达成或居间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应即时通过长春市租赁监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对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自动完成备案。已与长春市租赁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的,可直接推送住房租赁合同信息至长春市租赁监管平台完成网签备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2.25 记者 赵大民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 往期杂志 | 收录文章 | 投稿须知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管单位: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杂志社版权所有|本站仅作组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