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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改造1714个老旧小区 惠及23万余户居民

2021.01.27点击: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区将推动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模式,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14个,惠及居民23.15万户。


  今年,我区将紧盯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各族群众居住条件。深入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15分钟活动圈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和智慧社区(小区)建设,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支持物业企业发展线上线下和居家社区养老等多元化服务。


  在着力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方面,我区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今年,我区将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规范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实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此外,今年我区还将开工改造棚户区6.39万套,新筹集公租房2.61万套。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全面上线使用公租房管理系统,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在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等具备条件的城市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


摘自 《新疆日报》 2021.01.26 记者 王玉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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