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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1.7万户

2021.03.22点击: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我省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1.7万户,其中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5.9万户,圆满完成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力托起贫困群众的“安居梦”“小康梦”。


  住得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介绍,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住建系统头号工程,突出精准识别,分类综合施策,在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中,探索形成并推广了“五个一批”的保障方式,即修缮加固一批、原址翻建一批、赡养安置一批、收地安置一批和兜底安置一批。对需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做到“宜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D级危房,做到“宜建则建”;对有子女或亲属的贫困户不愿实施改造的,动员其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做到“宜养则养”;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通过配建安置、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做到“宜租则租”;对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等方式,统筹资金兜底安置,做到“宜保则保”,实现了因户施策、精准保障。


  为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满意房,我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步工作流程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制度。严把质量关口,重点对正在建设的危房改造户地基基础、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等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在验收环节,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对改造后的房屋逐户进行检查评估,工程竣工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安全要求。同时强化技术指导,编制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设计图集》《危房改造加固技术导则》等,为贫困群众建房免费提供不同的施工方案和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确保改造一户、合格一户、满意一户。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是根本,资金是关键。十八大以来,我省累计争取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7亿元,2012年至2018年,省级财政拿出28.5亿元支持危房改造。2019年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地加大整合力度,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具体工作中,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完善差异化补助标准,并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水平,实现连续5年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助力度。对农户自行组织建房的,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工程。李力介绍,“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返危情况及时发现并实施有效保障,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将新识别人口和核查新发现住房安全问题纳入监测范围,组织实施改造。不断完善危房改造方式,优化资金筹措机制,严格程序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强化检查督导,切实保障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安全。


摘自 《大众日报》 2021.03.17 记者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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